“什么传单?”
“养老院的。”
她直起身,看着我,笑了。
“哦,那个啊。我随手放的,妈您看看呗,了解一下,那地方条件挺好的。”
随手放的。
放在我枕头底下。
“您这个年纪了,认识几个同龄人也好,比天天一个人待在家里强。”
她拎起包,推开门。
“我上班了,妈。”
门关上了。
我站在玄关,听着她高跟鞋的声音一步一步远了。
那天,我没有买菜。
我坐在客厅里,从早上八点坐到下午三点。
然后我拿出手机,翻出一个号码。
张淑华。
我教书时候的老同事,她丈夫是律师。
退休后我们还常联系。上个月她打电话让我去她家坐坐,我说忙。
现在,我拨了过去。
“淑华姐,你说你老公是做房产法律的,对吧?”
“对啊,怎么了?”
“我想问点事。”
“你说。”
“如果一套房子,房产证上写的是我的名字,但实际上是给我儿子买的婚房——这个房子,法律上到底是谁的?”
电话那头安静了两秒。
“慧芳,出什么事了?”
“没什么。”我说,“就是想了解一下。”
2.
八个月前。
儿子告诉我他要结婚的时候,我高兴得一晚上没睡着。
三十岁了。谈了三年的女朋友。我见过,长得漂亮,在一家私企做行政。叫陈思琳。
第一次见面,她叫我“阿姨”,笑起来有两个酒窝。
“阿姨,您儿子对我特别好。”
我说好好好。
周明远是我一个人拉扯大的。
他爸在他八岁那年出车祸走了。工伤赔了一笔钱,我没动,全存着给儿子。
我在区里的小学教了三十二年语文。
工资不高。
但省吃俭用,加上他爸那笔赔偿金,加上这些年的收益,攒了三百五十万。
再加上老城区那套房子——那是我和他爸结婚时买的,八十平,两室一厅。
六百五十万。
我以为够了。
周明远跟我说了陈思琳家的要求。
“妈,她家想让咱们买一套市中心的房子。”
“多大?”
“三室两厅,至少一百二十平。”
“多少钱?”
“……七百八十万。”
我手里的筷子停了一下。
“她家出多少?”
“她家条件一般,出不了太多。”
“出多少?”
“思琳说,她家出家电和装修。大概……三十万。”
七百五十万。
我出七百五十万,她家出三十万。
我看着儿子。
他低着头,不看我。
“妈,我真的很喜欢她。”
我沉默了很久。
“房产证写谁的名字?”
“她说……写我们俩的。”
“那不行。”
这句话我说得很快。
不是我小气。是我一辈子的积蓄全在这里了。
“要买可以。写我的名字。等你们稳定了,再过户。”
周明远犹豫了一下。
“思琳可能不太高兴……”
“不高兴就不买了。”
最后,房产证写了我的名字。
陈思琳当时没说什么。
但搬进新家那天,她对着卧室里的衣柜说了一句话。
以为我没听见。
“迟早的事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