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至少可以证明你姐不是受害者。她是受益者。她名下有你的钱买的房,还来告你要你的门面?这在法官面前,会非常难看。”
我点头。
“还有呢?”
“你的42万转账记录是铁证。你盘门面的钱,是你2023年之后另外攒的,和之前寄回家的钱完全分开。两条账目线清清楚楚。你姐的诉请,基本不可能成立。”
“我不想只是‘不成立’。”
“什么意思?”
“我要反诉。我要让她还钱。”
阿文看了我很久。
“行。我帮你准备材料。”
那天晚上我没睡。
我坐在门面里,把七年的转账记录重新整理了一遍。
一笔一笔。
期、金额、备注。
整理成一张表格。
阿文教我用手机做的。
密密麻麻,七年,一百多笔。
总计:423,800元。
我看着这张表。
看了很久。
然后打开另一个文件。
姐姐的学费、生活费估算表。
高中三年:约5万。
本科四年:约12万。
研究生三年(全奖,实际学费为零):生活费约3.6万。
合计:20.6万。
42万减去20.6万。
多了21.4万。
21.4万。
够在老家付一套房的首付了。
不,不用够——
因为他们就是这么的。
7.
开庭前一周,我妈打电话来了。
不是来关心我的。
“你舅舅你姑姑都说了,你这样闹太难看了。”
“我闹?”我笑了,“是姐告我。”
“你就不能让一步?都是一家人。”
“一家人。”我重复了一遍,“妈,这个词你说了好多遍。”
“那不是吗?一家人分什么你的我的——”
“14岁那年你让我辍学的时候,怎么不说一家人?”
电话那头沉默了。
“你怎么翻旧账?”
“42万你收了,翻一翻,不过分吧?”
“那些钱——”
“妈。”我的声音平得连我自己都觉得陌生,“开庭见吧。”
挂了电话。
手还是抖的。
但我没有哭。
不能哭。
哭没用。
阿文帮我联系了一个法律援助律师,姓周。
周律师四十多岁,看完材料,摘下眼镜擦了擦。
“你这个案子,稳。”
“怎么个稳法?”
“你姐的诉请没有法律基础。你是成年人,你的劳动所得是你个人财产。你给家里寄钱是赠与,赠与完成后就不是你的了,但也不是你姐的。你