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
两个小时后,我回到了阔别已久的家。
我轻手轻脚地走进卧室。
我在床底摸索片刻,找到了那个铁盒子。
里面只有两份意外伤害保险单。
封皮上写着一个名字——林舟。
投保人:张兰。
被保人:林舟。
受益人:张兰。
保险金额:一百万。
保单的生效期,是林舟出车祸前的三个月。
而在保单下面,还压着一份理赔确认书和银行的转账回执。
一百万,一分不少,已经打进了张兰的账户。
我颤抖着手,拿起了第二份。
封皮上写着:陈旭。
同样是一份意外伤害保险单,同样的投保人,同样的受益人。
保险金额,变成了一百五十万。
生效期,同样是在陈旭出事前的三个月。
我瘫坐在地上,如坠冰窟。
什么八字太硬。
什么天生克夫。
全都是狗屁!
我妈才是那个索命的阎王!
难怪,在我为林舟的死悲痛欲绝时,她只是冷漠地说「人死不能复生,下一个更好」。
难怪,在陈旭的葬礼上,我哭到昏厥,她却以「白发人送黑发人,不吉利」为由,早早离场。
原来,她不是冷漠,而是在庆祝她的飞来横财!
我死死捂住嘴,不让自己发出一点声音。
把这两份保单以及所有的理赔文件拍了照片留证据。
做完这一切,我将所有东西原样放回铁盒,锁好,塞回床底。
回到我自己的公寓时,天已经蒙蒙亮了。
我打开电脑,注册了一个新的匿名邮箱。
然后,将那些照片,连同一封详细描述了林舟和陈旭「意外」死亡过程、并对投保动机提出严重质疑的举报信,分别发送给了那两家保险公司的反欺诈部门,以及市公安局的公开举报邮箱。
刚做完这一切,我妈就打来电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