因为没什么可发的。
3.
第三天早上,我收拾行李准备走。
也没什么好收拾的。一个小行李箱,三天的换洗衣服。
我经过弟媳的房间——我的房间。门开着。
孙丽在视频通话,声音很大。
“……对啊,他妈可好了,什么都不让我,住这儿两年了水电费都没让我交过一分钱。”
她笑了一下。
“就当自己家呗,反正这本来就是。”
本来就是。
她说“本来就是”。
我在门口站了两秒。
转身下楼。
我妈在门口等我,手里拿着那张纸条。
就是那张一千五的住宿账单。
我接过来。
从钱包里数了一千五。
“妈,我问你个事。”
“嗯。”
“弟媳住两年,交了多少钱?”
我妈的手顿了一下。
“那不一样。你弟媳是自家人。”
自家人。
我看着她。
我从她肚子里出来。在这个家长大。用这双手洗了二十年的碗。
她说弟媳是自家人。
那我是什么?
我没问出来。
这个问题我其实从小就想问。
小学五年级,学校要交三百块钱的秋游费。我拿回来回执单,我妈看了一眼,说:“跟你弟商量商量,两个人去太贵了,去一个就行。”
最后去的是建军。
我没去。
初二那年,我看见隔壁班的女生穿了一条牛仔裙,好看。我跟妈说想买。
“你弟要交补课费,家里紧。”
后来我在建军的书包里看到一个新的MP3。
不贵,一百多。
可我的牛仔裙也就八十块钱。
高中毕业,我考上了省城的大学。建军考了个大专。
我妈说:“你弟念大专也要花钱,你打工赚学费吧。”
我打了两年工。白天上课,晚上在火锅店端盘子。
建军的大专学费是家里出的。
这些事我从来没有算过。
因为算了也没用。
我妈有一套说法:
“你是姐姐,要让着弟弟。”
“你是女孩子,以后嫁了人就不用管家了。”
“家里就这个条件,总要有人让步。”
让步的永远是我。
现在我嫁人了。
让步的还是我。
而且多了一条新说法:
“你嫁出去了,就是外人了。”
我转身往车走的时候,看到院子角落里堆着一些东西。
有几本书。一个旧台灯。一个铁皮文具盒。
是我的。
我小时候的东西。
它们被从我的房间清出来,堆在院子角落里。
上面落了灰。台灯的灯罩已经碎了。
文具盒上还有我用涂改液写的名字——“赵敏华”。
我蹲下来,拿起那个文具盒。
涂改液已经发黄,但字迹还在。
旁边的书被雨淋过,粘在一起。翻开,扉页上写着“赵敏华 初二(3)班”。
我妈在身后喊了一声。
“你要就拿走,不要我就扔了。占地方。”
占地方。
我的奖状占地方。我的东西占地方。我这个人回来也占地方。
弟媳的衣服不占地方。弟媳的化妆品不占地方。弟媳的多肉植物不占地方。
我把文具盒放进行李箱。
上了车。
坐在驾驶座上,系好安全带。
手放在方向盘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