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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章

我记得,结婚前,为了那套婚房,林伟和张兰母子俩,一唱一和地在我面前演了一出大戏。

张兰拉着我的手,一把鼻涕一把泪:“晴晴啊,不是妈不愿意买新房,实在是家里拿不出钱啊。你叔叔身体不好,常年吃药,家里早就被掏空了。”

林伟则在一旁深情款款地看着我:“老婆,委屈你了。等以后我们有钱了,一定给你换个大房子。”

那时候的我,被爱情冲昏了头脑,天真地以为只要两个人相爱,什么困难都可以克服。

我不顾我爸妈“女孩子要有自己的底气,婚前财产不能动”的劝告,毅然决然地卖掉了我工作三年,自己攒钱买下的那套小公寓。

签合同那天,中介问了我三遍:“苏小姐,您真的想好了吗?”

我每一次都坚定地点头。

六十万,一分不少地打进了林伟的账户。

付首付那天,张兰笑得脸上的褶子都开了花,她拍着脯向我父母保证:“亲家,你们放心,晴晴嫁过来,我们绝对不会亏待她!房本下来,第一个就把晴晴的名字写上去!”

可后来呢?

房本下来了,我提过一次。

张兰立刻捂着口,说自己心口疼,喘不上气。

林伟把我拉到一边,皱着眉说:“你看你,又妈。她身体不好,你又不是不知道。这房子还能跑了不成?”

从那天起,“加名字”就成了一个禁忌的话题。

婚后的生活,更是一场噩梦。

张兰用“我帮你们年轻人管钱”的借口,收走了我们两个人的工资卡。

每个月,她会“赏”我一千块钱,作为我买菜、买用品、交水电燃气费的所有开销。

我一个月薪两万的外企经理,活得像个靠施舍度的家庭主妇。

有一次,我给自己买了一件三百块钱的大衣,张兰阴阳怪气地念叨了一个星期。

“哎哟,晴晴就是会打扮,不像我,一辈子没穿过这么贵的衣服。”

“这钱要是省下来,都够小朗半个月生活费了。”

而她口中的小朗,我的小叔子,穿着几千块一双的限量版球鞋,用着最新款的苹果手机,那些钱,全都是从我和林伟的工资卡里出的。

林伟对此的说辞永远是那一句:“就这一个弟弟,咱们当哥嫂的,帮衬一下是应该的。”

他说的轻描淡写,却忘了,那些钱里,有一大半,是我辛辛苦苦加班加点挣回来的血汗钱。

最让我心寒的,是公公生病那次。

我在医院跑前跑后,伺候了整整一个月,屎尿屁的活儿全是我一个人。

张兰每天就来医院坐一会儿,掉几滴眼泪,然后就回家看她的电视剧去了。

林伟每天下班来看看,说几句“老婆辛苦了”,然后就以“我一个笨手笨脚”为借口,把所有的事情都推给我。

而那个被他们全家捧在手心里的林朗,从头到尾,连人影都没出现过。

出院那天,亲戚们都夸林伟是个大孝子。

没有人记得,那个真正付出的人,是我。

压垮我的最后一稻草,是我那个没来得及出世的孩子。

怀孕六周的时候,我意外流产。

躺在冰冷的手术台上,我感觉自己的身体和心,都被掏空了。

医生说,我需要静养,不能劳累,不能动气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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